參謀本部參謀會報每月舉行兩次,由參謀總長主持,副參謀總長執行官、各副參謀總長、各單位主官 (管) 及指定之人員參加。
根據《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第19條,參謀本部參謀會報每月舉行兩次,主持人是參謀總長,執行官則是副參謀總長,參加會議的還有各副參謀總長、各單位主官(管)以及指定的人員。具體的參加人員可以根據情況而定。根據參考資料,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參謀本部的有效運作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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