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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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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本部參謀會報每月舉行兩次,由參謀總長主持,副參謀總長執行官、各副參謀總長、各單位主官 (管) 及指定之人員參加。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第19條,參謀本部參謀會報每月舉行兩次,主持人是參謀總長,執行官則是副參謀總長,參加會議的還有各副參謀總長、各單位主官(管)以及指定的人員。具體的參加人員可以根據情況而定。根據參考資料,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參謀本部的有效運作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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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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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第 19 條規定:「參謀本部參謀會報每月舉行兩次,由參謀總長主持,副參謀總長執行官、各副參謀總長、各單位主官 (管)…」(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