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參謀本部 (以下簡稱參謀本部) 處理事務,依本細則之規定,本細則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根據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第2條之規定,參謀本部處理事務時,若本細則未規定事項,則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這表示參謀本部在處理事務時,需參考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以填補細則中所未涵蓋的範疇。 參考資料: 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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