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醫務管理處、醫務計畫處、醫療保健處、藥政管理處、衛勤整備處、主計室等單位,分別掌理本條例及本細則規定之有關業務。
根據《國防部軍醫局辦事細則》第3條規定,軍醫局設有醫務管理處、醫務計畫處、醫療保健處、藥政管理處、衛勤整備處、主計室等單位,各單位負責辦理相應的業務。此條的參考來源不明,無法提供100%相關度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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