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為研討重要公務、法案及重大專案,得由局長或授權副局長召集臨時會議。
根據國防部軍備局辦事細則第 23 條之規定,該局為了研討重要公務、法案及重大專案,可以由局長或授權副局長召集臨時會議。這表示在特定情況下,局長或授權副局長可以召集相關人員進行臨時會議,以研討重要議題或專案。此條款的目的是確保國防部軍備局能夠有效地處理重要事務和進行重要決策。具體的例子就是當局長或授權副局長認為有需要討論某個重要議題或專案時,他們可以召集相關人員進行臨時會議,以便充分研討該議題或專案的相關事項。這種臨時會議的召集方式可以確保國防部軍備局在需要做出重大決策時能夠及時有效地進行相關討論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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