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管理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軍備獲得管理政策、制度之規劃、核議及督考事項。 二、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研發測試評估、作戰測試評估目標指導、基本政策及全般作業之規劃、策訂及督考事項。 三、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系統工程管理政策之規劃及指導事項。 四、國軍武器系統構型管理政策之規劃、指導及督考事項。 五、國軍整體後勤支援與武器系統獲得管理之規劃、指導及督考事項。 六、國際整體後勤支援交流及合作之規劃事項。 七、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自行研發、生產、合作、採購之獲得專案管理作業及督導事項。 八、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軟 (硬) 體系統工程發展作業之指導事項。九、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壽期成本分析模式之規劃及指導事項。 十、專案整合作業程序發展作業之規劃、指導及督考事項。 十一、專案整合小組作業之規劃、指導及督考事項。 十二、其他獲得管理事項。
國防部軍備局辦事細則第7條規定軍備局獲得管理處掌理以下事項: 1. 軍備獲得管理政策、制度之規劃、核議及督考事項。 2. 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研發測試評估、作戰測試評估目標指導、基本政策及全般作業之規劃、策訂及督考事項。 3. 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系統工程管理政策之規劃及指導事項。 4. 國軍武器系統構型管理政策之規劃、指導及督考事項。 5. 國軍整體後勤支援與武器系統獲得管理之規劃、指導及督考事項。 6. 國際整體後勤支援交流及合作之規劃事項。 7. 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自行研發、生產、合作、採購之獲得專案管理作業及督導事項。 8. 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軟(硬)體系統工程發展作業之指導事項。 9. 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壽期成本分析模式之規劃及指導事項。 10. 專案整合作業程序發展作業之規劃、指導及督考事項。 11. 專案整合小組作業之規劃、指導及督考事項。 12. 其他獲得管理事項。 該規定主要是關於國防部軍備局的權責範圍,包括軍備管理政策、武器系統研發測試、工程管理、整體後勤支援、國際交流合作、獲得專案管理、軟硬體系統工程發展、壽期成本分析模式等各方面的規劃、指導和督考事項。 根據國防部網站上的相關資料,在軍備獲得管理政策方面,國防部軍備局經常參與國內外軍事會議,研議相關政策,並提出軍備獲得計劃,以確保國家安全與國防力量的現代化發展。在武器系統研發測試方面,國軍主要武器系統的研發測試評估是國防部軍備局的重要工作之一,以確保武器系統能夠達到預期的戰鬥能力和性能要求。在國際整體後勤支援交流及合作方面,國防部軍備局積極參與國際後勤支援交流和合作,與其他國家分享經驗和資源,增進國際間的合作關係。這些都是根據相關法規和政策授權進行的。 參考資料: - 國防部網站:https://www.mnd.gov.tw/ - 國防部軍備局網站:https://www.pmo.mn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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