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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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企管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務企劃及醫院評鑑等專案。 二、健保與各類醫療費用之作業及管理。 三、掛號、住院、收費業務及欠款管理。 四、病歷管理、疾病分類及癌症登記業務。 五、醫院經營績效管理及獎金制度。 六、資訊作業之管理及維護。 七、其他有關醫務行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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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第 17 條列明了醫務企管室的職掌事項,包括以下六項: 一、醫務企劃及醫院評鑑等專案:醫務企管室負責制定和規劃醫務相關的專案工作,並參與和協助醫院評鑑工作。 二、健保與各類醫療費用之作業及管理:醫務企管室負責處理和管理健保相關的作業,包括醫療費用的統計、報銷和管理。 三、掛號、住院、收費業務及欠款管理:醫務企管室負責統籌和管理掛號、住院、收費等業務,並負責處理患者的欠款管理。 四、病歷管理、疾病分類及癌症登記業務:醫務企管室負責管理和維護患者的病歷記錄,以及進行疾病的分類和癌症的登記業務。 五、醫院經營績效管理及獎金制度:醫務企管室負責管理和評估醫院的經營績效,並參與制定和管理獎金制度。 六、資訊作業之管理及維護:醫務企管室負責管理和維護醫院的資訊作業,包括醫療資訊系統和電腦設備的管理。 根據參考資料,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第 17 條的職掌事項內容涵蓋了醫務企管室的各項職責和業務範疇,能夠確保醫院的經營和行政工作的順利進行。 參考資料: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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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