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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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外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外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外科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外科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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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第5條主要規定了外科部的職掌事項,包括疾病檢查、診斷和治療、研究及教學、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外科相關業務以及其他有關外科醫療事項。根據上述資料,可以推斷該分院的外科部門負責處理外科病人的診治、教學研究以及其他相關業務。例如,如果有一名患者需要進行外科手術,該部門將負責該手術的檢查、診斷和治療。此外,該部門還可能參與建立教學醫院之間的合作,提供外科醫療和教學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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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