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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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婦產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婦女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婦女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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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第9條,婦產科的掌理事項包括: 一、婦產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這一項指的是婦產科醫生負責對婦產科病人進行各種疾病的檢查,確診並提供相應的治療。 二、婦女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這一項指的是婦產科醫生負責對婦女各種疾病進行教學、研究以及訓練,以提高對婦女疾病的識別和處理能力。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婦女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這一項指的是婦產科醫生負責協助建立、推進醫療機構與教育機構之間的合作關係,並參與相關婦女醫療和教學業務。 四、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 這一項指的是除了前三項列舉的事項以外,婦產科醫生還負責處理其他與婦產醫療相關的事項。 參考資料: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第 9 條 (資料來源: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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