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辦事細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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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婦科、產科、婦腫瘤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婦女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婦女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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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辦事細則第9條,婦產科的掌理事項包括: 一、婦科、產科、婦腫瘤科病人的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這包括對婦科和產科病人進行各種疾病的檢查、確診和治療,以及對婦腫瘤科病人進行相關的檢查、確診和治療。 二、婦女各種疾病的教學、研究及訓練。這包括對各種婦女疾病進行相關的教學、研究和訓練工作,以提升醫護人員在婦產科領域的專業能力。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婦女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這包括支援和合作建立的醫療機構在婦產科領域的醫療和教學相關業務,以確保提供給婦女的醫療服務和教學資源。 四、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這包括其他與婦產科醫療有關的事項,可能涉及到婦產科醫療領域中的其他特定疾病、服務或程序。 根據以上資訊,嘉義分院的婦產科負責該院內婦科、產科、婦腫瘤科的疾病檢查、診斷和治療,進行相關的教學、研究和訓練工作,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婦女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以及處理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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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