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績等,區分為特優、優等、甲上、甲等、乙上、乙等、丙上、丙等、丁等九等。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第6條,考績績等共分為九個等級,分別是特優、優等、甲上、甲等、乙上、乙等、丙上、丙等、丁等。這些等級用來評定軍官士官的表現和成果,並對其考績、獎金和升遷調動產生影響。每個等級代表著不同的評價,特優代表著最優秀的表現,丁等代表著最低的評價。具體評定的標準和規定可參照相關的法規和行政規定。
考績績等,區分為特優、優等、甲上、甲等、乙上、乙等、丙上、丙等、丁等九等。
立法理由為適應軍事特性,考績績等區分為上列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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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軍事特性,考績績等區分為上列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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