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績等及獎金標準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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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國防部以外機關(構)及行政法人任職、服役者,其考績獎金,依各該單位考績獎金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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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績等及獎金標準第8條,如果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於國防部以外的機關(構)或行政法人擔任職務,其考績獎金將按照各該單位的考績獎金相關規定辦理。該條款的目的是確保不同機構或組織根據其獨特的需求和標準來評估和獎勵軍官士官的表現。具體的規定和範例需參考相關的法規和法案,如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等。
- 行政法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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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