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11

快速跳轉

各級主官之獎勵權責依其現任職務編階為準,代理者以其所代之職務編階為準。不定階者以其現階為準。受獎勵者之身份以編階為準,但高階低用或不定階或不佔編階人員及士官士兵則以現階為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各級主官的獎勵權責應根據其現任職務的編階為基準,代理者則以其代理職務的編階為準。若是不定階的情況,則以其現階為準。受獎勵者的身份應根據編階為準,但高階低用、不定階或不佔編階的人員、士官及士兵則以其現階為準。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代理中校的人員所代理的職務編階是上校,那麼該代理人就可以根據上校的編階來行使獎勵權責。又或者,如果一位不定階的人員現階是上尉,那麼該人員就可以根據自己的現階來行使獎勵權責。然而,若是高階低用、不定階或不佔編階的人員、士官及士兵,則獎勵權責應根據其現階來行使。 以上解釋參考自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M0070056),該施行細則是依據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所制定的。這表示根據這個施行細則,陸海空軍主官在行使獎勵權責時應根據其現任職務的編階為基準。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規定:「各級主官之獎勵權責依其現任職務編階為準,代理者以其所代之職務編階為準。不定階者以其現階為準。受獎…」(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