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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規則所規定假期之給,除病假外,扣除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星期例假日。
  2. 慰勞假、事假日數之核給,未滿半日,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一日,以一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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