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前已編立兵籍者,有下列情形,應依規定辦理訂正或移轉: 一、住址變更。 二、戶籍遷徙。 三、本人姓名、身分、專長、教育程度、家屬關係等變更。 四、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更正。 五、刑事處分、感訓處分等紀錄變更。
根據兵籍規則第7條,入伍前已編立兵籍者,在以下情形下,應進行訂正或移轉: 一、住址變更:當兵籍者的住址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相應的訂正或移轉手續。 二、戶籍遷徙:當兵籍者的戶籍遷移到其他地方時,需要進行相應的訂正或移轉手續。 三、本人姓名、身分、專長、教育程度、家屬關係等變更:當兵籍者的姓名、身分、專長、教育程度、家屬關係等信息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相應的訂正或移轉手續。 四、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更正:當兵籍者的出生年、月、日或者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相應的訂正或移轉手續。 五、刑事處分、感訓處分等紀錄變更:當兵籍者的刑事處分、感訓處分等紀錄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相應的訂正或移轉手續。 資料來源:內政部106年5月15日兵籍規則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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