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籍號碼依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編立,已退伍、除役人員之兵籍號碼,仍繼續沿用。
根據第六條的兵籍規則,兵籍號碼是根據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來編制的,已經退伍或除役的人員的兵籍號碼仍然保持不變。這表示一旦一個人退伍或除役,他們的兵籍號碼將不會改變。這條規則的目的是保持個人在軍隊退伍後的識別,以便統計和管理目的。舉例來說,若一個人於退伍後又參與預備役的活動,他們的兵籍號碼仍然與之前的退伍兵籍號碼相同,以方便相關單位確認個人的軍事歷史和服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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