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任部外單位之軍職人員,自生效之日期劃出國軍員額,並按國軍員額管制權責及隸屬關係,分別由國防部及各司令部以部外單位配置軍官士官名義存記列管。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第 25 條規定,調任部外單位之軍職人員,國軍將劃出員額並由國防部及各司令部按照管制權責及隸屬關係,將其名義存記列管。具體而言,部外單位是指軍職人員調往非國軍部隊或機關工作的情況。根據這條規定,國防部和各司令部負責確定軍職人員的員額配置,以及該陸海空軍軍職人員在部外單位中的隸屬關係。例如,當一位陸軍軍官被調任至國防部外的政府部門工作時,國防部將劃出相應的員額,並將其名字列入相關的名冊中,以保持對其的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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