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在現役期間,對國防軍事建設,或作戰著有功績者,得酌增加其退伍金、退休俸、或贍養金金額。
根據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士官在現役期間對國防軍事建設或作戰有功績的情況下,可酌情增加其退伍金、退休俸或贍養金的金額。這表示士官在執行軍事任務或對軍事事務有重要貢獻時,有機會獲得額外的退伍金、退休俸或贍養金。然而,由於我無法找到參考資料或具體案例相關文獻,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解釋或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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