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士官役,以左列人員,依志願服之: 一、適齡男子及現役或後備之士兵,考取陸、海、空軍士官學校或國內外同等學校,完成常備士官教育,期滿合格者。 二、服現役成績優良之士兵,經甄選合格者。
根據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常備士官役的選拔對象包括兩類人員:一是適齡男子及現役或後備之士兵,經陸、海、空軍士官學校或國內外同等學校的考取,完成常備士官教育,期滿並合格;二是服現役成績優良的士兵,經過甄選並合格。 參考範例: 根據我所查到的資料,陸海空軍士官學校是根據相關規定招收具備相應學歷和體格等條件的學生,經過一定的教育訓練後,才能成為常備士官。例如,在空軍中,士兵可以通過考試和面試等方式進入空軍士官學校接受教育,並在教育期滿後通過考核才能成為常備士官。 另外,對於服現役成績優良的士兵,他們也有機會通過甄選的方式成為常備士官。具體的甄選標準和流程有待進一步查證,但根據一些相關的案例和資料來看,一些士兵可能通過參加專業技術考試、體能考試等方式參與甄選,並在經過一系列的評估和審核後被選為常備士官。 總之,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對常備士官役的選拔對象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既包括有相應學歷的學生通過學校的考試教育獲得資格,也包括在現役中表現優異的士兵通過甄選獲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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