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士官成績優良者,於軍事需要時,得依志願,轉服常備士官役。
根據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7條的規定,如果預備士官具有優良的成績並且符合軍事上的需要,他們可以根據自願的原則轉為常備士官役。這意味著優秀的預備士官可以轉換到更高階級和更多的職責。而該條例並沒有具體規定轉服常備士官役的條件和程序,這是由國防部進一步訂定的。該條例的目的是鼓勵預備士官不斷進步並提供更大的職業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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