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晉級,由人事權責單位核定,於屆滿本級最少時間之次月一日生效。
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27條規定,常備兵晉級需由人事權責單位核定,晉級生效日期為屆滿本級最少時間之次月一日。 參考資料:內政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網站上的「陸海空軍常備軍拉拔與淘汰基準與標準」(https://www.vac.gov.tw/RRRR/RRRRPP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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