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30條的規定: 1. 政府與現役人員共同撥繳費用設立的退休撫卹基金由俸給支給機關進行管理。政府撥繳部分在年度預算中統籌編列,按月撥繳給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現役人員繳付部分則在每月發薪時扣除,並立即彙繳給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2. 根據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七項的規定,申請一次發還自己已繳納的退休撫卹基金費用及相應利息,利息根據複利計算至核定退伍或除役命令生效之日止。 資料來源: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3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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