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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撫卹條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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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作戰死亡: 一、執行作戰任務,因而死亡。 二、在敵區服行任務,因而死亡。 三、為免被俘或被俘不屈,因而死亡。 四、在常事變中執行任務,因而死亡。
  2. 2.前項各款原因所致身心障礙,為作戰致身心障礙。
  3. 3.實兵演習中遭武器、彈藥所致,或因冒險犯難執行任務,遭受暴徒攻擊而死亡或致身心障礙,視為作戰死亡或作戰致身心障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軍人撫卹條例第 6 條,作戰死亡可以依下列情形判定: 1. 執行作戰任務,因而死亡。 2. 在敵區服行任務,因而死亡。 3. 為免被俘或被俘不屈,因而死亡。 4. 在非常事變中執行任務,因而死亡。 此外,前項各款所致的身心障礙,可以判定為作戰致身心障礙。 另外,如果在實兵演習中遭武器、彈藥所致,或者因冒險犯難執行任務,遭受暴徒攻擊而死亡或致身心障礙,也可以視為作戰死亡或作戰致身心障礙。 參考資料:軍人撫卹條例第 6 條

立法沿革 5

(0371207 制定)

卹金給與令之種類如左:   一、卹傷給與令。   二、卹亡給與令。

(0560428 全文修正)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作戰死亡:   一、執行作戰任務,因而殞命者。   二、在敵區服行任務,因而殞命者。   三、為免被俘或被俘不屈,因而殞命者。   四、在非常事變中執行任務,因而殞命者。   前項各款原因所致之傷殘,為作戰傷殘。

(0850913 全文修正)

傷亡之種類如左:   一、作戰死亡。   二、因公死亡。   三、因病或意外死亡。   四、作戰傷殘。   五、因公傷殘。   六、因病或意外傷殘。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參照公務人員撫卹法第三條規定,於第三款、第六款由增列「意外死亡」、「意外傷殘」,以資明確。

(0911210 全文修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作戰死亡:   一、執行作戰任務,因而死亡者。   二、在敵區服行任務,因而死亡者。   三、為免被俘或被俘不屈,因而死亡者。   四、在非常事變中執行任務,因而死亡者。   前項各款原因所致之傷殘,為作戰傷殘。   實兵演習中遭武器、彈藥所致,或因冒險犯難執行任務,遭受暴徒攻擊而死亡或傷殘者,視為作戰死亡或作戰傷殘。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七條移列。   二、配合現行立法體例,將原條文第一項序言「左列」改為「下列。   三、為求明確及配合法律用語,原條文第三項酌予文字修正。

(1080503 修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作戰死亡:   一、執行作戰任務,因而死亡。   二、在敵區服行任務,因而死亡。   三、為免被俘或被俘不屈,因而死亡。   四、在非常事變中執行任務,因而死亡。   前項各款原因所致身心障礙,為作戰致身心障礙。   實兵演習中遭武器、彈藥所致,或因冒險犯難執行任務,遭受暴徒攻擊而死亡或致身心障礙,視為作戰死亡或作戰致身心障礙。

立法理由一、為符法制體例,將第一項各款所定「者」字刪除。   二、修正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將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之「傷殘」用語,修正為「身心障礙」;「作戰傷殘」修正為「作戰致身心障礙」,修正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三條說明二,並酌作文字修正。

  • 名詞
(0371207 制定)

卹金給與令之種類如左:   一、卹傷給與令。   二、卹亡給與令。

(0560428 全文修正)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作戰死亡:   一、執行作戰任務,因而殞命者。   二、在敵區服行任務,因而殞命者。   三、為免被俘或被俘不屈,因而殞命者。   四、在非常事變中執行任務,因而殞命者。   前項各款原因所致之傷殘,為作戰傷殘。

(0850913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   二、參照公務人員撫卹法第三條規定,於第三款、第六款由增列「意外死亡」、「意外傷殘」,以資明確。

(0911210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七條移列。   二、配合現行立法體例,將原條文第一項序言「左列」改為「下列。   三、為求明確及配合法律用語,原條文第三項酌予文字修正。

(1080503 修正)

一、為符法制體例,將第一項各款所定「者」字刪除。   二、修正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將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之「傷殘」用語,修正為「身心障礙」;「作戰傷殘」修正為「作戰致身心障礙」,修正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三條說明二,並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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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撫卹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軍人撫卹條例第 6 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作戰死亡: 一、執行作戰任務,因而死亡。 二、在敵區服行任務,因而死亡。 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軍人撫卹條例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軍人撫卹條例第 6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