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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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第9條規定了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遺族的順序、身心障礙等級檢定、發給程序、核定與廢止權責、申請與領受時效以及照護金權利喪失等事項。根據該條規定,以上事項將適用於本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相關規定。具體的範例及詳細內容需要參考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及其相關法規的最新版本進行釐清。
- 核定名詞
- 廢止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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