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入營或退伍解召人員還鄉途中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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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需各項經費,由所屬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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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應召入營或退伍解召人員還鄉途中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第9條,本辦法所需的各項經費應由所屬機關編列預算來支應。這表示為了執行該辦法,相關機關需要在預算中專門列出資金來支付傷亡照護金相關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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