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大禮服、禮服、公服時,其刀帶結束於上褂之外,服軍常服時,結束於上褂之內。
根據海軍服制條例第19條,當穿著海軍的大禮服、禮服或公服時,刀帶的結束部分應該在上褂的外側,而當穿著軍常服時,刀帶的結束部分則應該在上褂的內側。 以下是相關範例: 根據海軍艦隊指揮部100年週休二日實施規定中的海軍服制規定,指示了海軍軍人在不同服裝下的刀帶結束位置。而本案中提到的被告馬○○持指揮刀,在立法院陳情抗議時穿著軍服,因此可以參考此法條來判斷他的行為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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