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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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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艦艇,執行海道測量任務時,懸海軍海道測量艦艇桅旗於執行任務之一側橫桁,如兩側同時執行任務時,則懸於桅頂。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海軍艦艇在執行海道測量任務時,應該將海軍海道測量艦艇桅旗掛在執行任務一側的橫桁上,如果兩側同時執行任務,則應該將桅旗掛在桅頂上。 這個條款規定了海軍艦艇在執行海道測量任務時的標誌要求,讓其他船隻或觀察者可以清楚地識別出其執行的任務。具體的執行細則則需要參考相關法規文件,例如陸海空軍軍旗條例及海軍相關規定,以獲得更詳細的規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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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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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 43 條規定:「海軍艦艇,執行海道測量任務時,懸海軍海道測量艦艇桅旗於執行任務之一側橫桁,如兩側同時執行任務時,…」(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 4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