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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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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艘以上之軍艦同泊一港灣,而無司令在該港灣時,資深艦長應懸海軍資深軍官於主桅右舷橫桁。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 42 條,當兩艘以上的軍艦在同一個港灣停泊時,如果沒有司令在場,則資深艦長應該在主桅的右舷橫桁上懸掛海軍資深軍官的旗幟。 參考資料:中華民國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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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 42 條規定:「兩艘以上之軍艦同泊一港灣,而無司令在該港灣時,資深艦長應懸海軍資深軍官於主桅右舷橫桁。」(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 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