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推動地方建設,國防部應於本條例修正公布施行後會同內政部、有關機關及民意機關,全盤檢討解除不必要之軍事管制。
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第14-2條是指國防部應於該條例公布修正後,與內政部、相關機關和民意機關共同檢討,以加速推動地方建設並解除不必要的軍事管制。透過檢討,可以確保軍管的範圍合理、適當,並避免對地方建設的不必要限制。我找不到與這一法條有關的具體案例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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