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實施辦法 第 4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分類計畫主管機關為預估戰時各地區大量傷患救護需求,應結合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完成戰時緊急醫療計畫。國防部得預估戰時緊急醫療需求,先期與各地之地區級以上醫院簽訂相互支援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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