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39

快速跳轉

有關演習時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之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發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39條,有關演習時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的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發布。根據該法條,當進行演習時需要徵購或徵用財物時,相關的辦法和程序由國防部與相關機關訂定,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舉例來說,當國防部籌劃一項全民防衛演習,需要徵用民間的車輛和物資時,根據第39條的規定,國防部會與相關機關訂定相關的辦法和程序,例如徵用申請的流程、賠償標準等。這些辦法和程序經過行政院核定後,才能正式實施。

立法沿革 1

(0901025 制定)

有關演習時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之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發布。

立法理由本條明定有關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之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並報請行政院核定發布。

  • 核定名詞
(0901025 制定)

本條明定有關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之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並報請行政院核定發布。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 39 條規定:「有關演習時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之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 3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 39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