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依規定修畢各學級學科,且學力測驗成績及格者,由班本部頒發畢業證書(格式如附件四)。
根據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第27條,如果學員按照規定完成了各學級學科的學習,並且通過了學力測驗,那麼班本部應該發給學員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的格式可以參照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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