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第28條,當畢業證書遺失時,申請人可以向班本部索取證書遺失申請表,填寫完畢後提出申請補發。申請人需填寫兩份證書遺失申請表,並附上遺失原因登報聲明、身分證明影本和三張一寸照片。 在修正前的辦法中,根據國軍隨營補習教育實施辦法核發之結業證明書及資格證明書遺失時,申請補發手續也同樣適用前述的規定。 參考資料: - 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第28條 - 附件五:證書遺失申請表 - 附件六:遺失補發證明書格式 - 附件七:遺失補發證明書格式 - 附件八:遺失補發證明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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