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15條,學員生如果有無法參加平時考試或定期考試的情況,經核准的話,可以補行考試一次。這次補行考試的成績計算方式有三種情況: 1. 如果是因為公務上的原因無法參加考試,那麼補行考試的成績就以實際得分數計算。 2. 如果是因為生病或受傷無法參加考試,而且在補行考試中的成績低於及格分數,那麼成績就以實際得分數計算。如果補行考試成績高於及格分數,則以及格分數加上九成後的數字計算。 3. 如果是因為其他事故無法參加考試,而在補行考試中的成績低於及格分數,那麼成績就以實際得分數計算。如果補行考試成績高於及格分數,則以及格分數加上八成後的數字計算。 此外,根據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15條的第2款,如果學員生有以下情形之一,就不得進行補行考試: 1. 無故不參加平時考試或定期考試的科目,該科目將以零分計算。 2. 學(術)科或軍事學(術)科的成績不及格的科目。 這些規定在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中確保了學員生平時考試和定期考試的公正性和嚴謹性,以確保學習成果和學術品質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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