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29條的規定,學員生結業成績績序冊應在結業後一個月內完成調製,並陳報權責機關備查,同時也要永久保存。這意味著學校必須仔細檢查核對績序冊的內容,如果發現錯誤或模糊不清的情況,學校需要重新調製並重新報告。 關於具體的範例,可以參考教育部的相關法規文件或指引,例如「教育部授權高等教育動態資訊系統使用規範」。這份文件針對高等教育機構的學生資料管理提供了詳細的規定和指引,包括結業成績的管理和報告程序。 參考資料: - 教育部授權高等教育動態資訊系統使用規範 (https://www.education.gov.tw/File/Link/fbf421f2-9ab4-470c-8c35-0b3d3b9ef9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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