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應依本規則訂定學則,並報請權責機關核定。
根據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31條的規定,各校應根據該規則訂定學則,並需要向權責機關提出申請進行核定。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各校的學則符合規定並經過相應的審查程序。 舉例而言,一所軍事學校根據這條規定為該校的學生訂制了一套學則,其中包括學生的行為規範、修業要求、畢業條件等等。該校在訂定完學則後,需要將其提交給相應的權責機關,如國防部等進行審核和核定。這樣可以確保該校的學則符合相關法規和政策的要求。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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