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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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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生入學得採筆試、口試、測驗、實地考試或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等方式行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 8-1 條,學員生進入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的入學方式可以採用多種方式,例如筆試、口試、測驗、實地考試或審查知能、學歷經歷證明等不同方式進行。具體的入學方式將根據學校或機構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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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 8-1 條規定:「學員生入學得採筆試、口試、測驗、實地考試或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等方式行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 8-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