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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 8-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具中等學校以上學歷,經招生錄取者,得入各校常備士官班、預備士官班或同等班隊就讀。
  2. 具大學以上學歷,經招生錄取者,得入各校常備軍官班、預備軍官班或同等班隊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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