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得招收自費學生,其權利、義務及管理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教育部定之。
根據軍事教育條例第15條,軍事學校可以招收自費學生,關於這些自費學生的權利、義務以及管理辦法,由國防部和教育部共同制定和定義。根據這個法條,我們可以得知軍事學校招收自費學生的相關權利和義務,以及如何管理這些學生。具體的權利、義務和管理辦法需要參考國防部和教育部相關法規的具體細節。
軍事學校得招收自費學生,其權利、義務及管理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教育部定之。
立法理由明定軍事學校得招收自費學生,其權利、義務及管理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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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軍事學校得招收自費學生,其權利、義務及管理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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