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軍用油管及其附屬設備守護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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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油管採用駐守及巡邏方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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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地區軍用油管及其附屬設備守護辦法第2條規定,守護油管的方式包括駐守和巡邏。具體來說,這些油管會有特定人員駐守以確保其安全,同時也會進行定期的巡邏工作,以監視油管的情況。這個辦法的目的是保護軍用油管及其相關設備的安全,並確保其正常運作。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相關資料,臺灣地區軍用油管及其附屬設備守護辦法於2013年12月31日修正,最新版本的法規在此修正日期之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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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