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標人依規定繳付價款後,由標售機構憑財勤單位之收款憑證,換發提貨證 (如附件十五) 通知得標人應自行依照合約內規定期限提運清楚。 公告底價函件投標程序如附圖九。 標售物資,簽約繳款提貨報結程序如附圖十。
根據問題所提到的法規,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第45條規定了得標人在繳付價款後應該如何提取物資。根據該條款,得標人應憑財勤單位之收款憑證,換發提貨證,並在合約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提取物資。 另外,根據該法規的相關部分,公告底價函件投標程序如附圖九所顯示的程序應該適用於該物資的投標及標售過程。同樣地,標售物資的簽約、繳款和提貨等流程應該遵守附圖十所列出的程序。 參考資料: - 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第 45 條 - 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附件十五 - 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附圖九 - 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附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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