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軍品採購案能順利完成簽約,投標或報價商,應於開標或比價、議價之前,繳納報價百分之三以上之押標金。但議價或小額採購案件,得視情形,准予免繳。
根據軍事機關軍品採購辦法第17條,為了確保軍品採購案順利簽約,投標或報價的商家必須在開標、比價或議價之前繳納報價金的百分之三以上作為押標金。不過,對於議價或小額採購案件,根據情況,可以免除繳納押標金。 參考資料: - 軍事機關軍品採購辦法(108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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