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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關軍品採購辦法 第 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保證軍品採購案能順利完成簽約,投標或報價商,應於開標或比價、議價之前,繳納報價百分之三以上之押標金。但議價或小額採購案件,得視情形,准予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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