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品採購於廠商交貨後,交貨驗收單位,應於七日內進行驗收作業。交貨驗收單位辦理驗收時,應會同有關人員,查驗貨品品質、數量、交貨時間、地點,是否與合約規定相符,作為收貨付款或辦理索賠之依據。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