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海空戰力提升計畫一定金額以上採購辦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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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單位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應由執行單位指定之監辦人員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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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執行海空戰力提升計畫一定金額以上採購辦法第14條,執行單位在進行採購的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應由執行單位指定監辦人員進行監督工作。這些監辦人員的任務是確保執行單位在採購過程中遵守法規和相關規定,並確保公正性和透明度。監辦人員可以是來自上級機關的派員或是執行單位內部的人員,但無論如何,他們都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來履行監督職責。例如,執行單位可能會委派來自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士擔任監辦人員,以確保專業知識的運用和採購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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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