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戰備各時期軍事長途電話使用辦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機關部隊學校凡裝有電信局市內自動電話用戶,除已繳付長途預存話費者,可逕用市內自動電話向電信局長途台叫接長途電話外,其未繳付長途電話預存話費之市內自動電話用戶,一律不得逕用市內自動電話要求電信局或經由軍方長途台接轉長途電話。
各機關部隊學校凡裝有電信局市內自動電話用戶,除已繳付長途預存話費者,可逕用市內自動電話向電信局長途台叫接長途電話外,其未繳付長途電話預存話費之市內自動電話用戶,一律不得逕用市內自動電話要求電信局或經由軍方長途台接轉長途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