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電信保密違規違紀處分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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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涉及密、機密、極機密、絕對機密之等級區分除另有規定者外,依軍機保密實施規定有關保密區分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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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電信保密違規違紀處分辦法第11條,該條款提到了密、機密、極機密、絕對機密等級的區分,除非有其他規定,否則應根據軍機保密實施規定中有關保密區分的規定進行處理。具體的內容和例子需要進一步參考軍機保密實施規定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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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