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6

快速跳轉
  1. 1.應徵、召服役人員持有民間汽車駕駛職業執照者,免試換發相同車種之軍車駕駛執照,其持有民間普通汽車駕駛執照者,經甄試合格後,換發相同車種之軍車駕駛執照。
  2. 2.奉准回役或再應召服役之官兵,其停役或退伍期間未滿一年者,憑發給之駕駛證明文件,換發相同車種之軍車駕駛執照,停役或退伍逾一年以上者,須經考試及格始准發照。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1. 根據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第6條第1款,應徵或召服役的人員如果已經持有民間汽車駕駛職業執照,可以免試換發相同車種的軍車駕駛執照。這意味著他們不需要再重新參加軍車駕駛執照的考試,只需證明其已經獲得相關的民間駕照即可。 2. 根據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第6條第2款,被准許重新回役或應召服役的官兵,如果他們的停役或退伍期間不滿一年,可以憑發給的駕駛證明文件換發相同車種的軍車駕駛執照。然而,如果停役或退伍已經超過一年,則需要通過考試並獲得合格才能獲得軍車駕駛執照。 根據我所了解的相關資料,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是經由國防部制定並負責執行的法規,主要用於管理國軍內部的軍用車輛以及相關駕駛資格的獲得。該法規的制定旨在確保國軍內部人員的駕駛能力符合相應的要求,以維護國防安全和軍用車輛的正常運作。 資料來源: -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第6條) - 國防部網站

  • 持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第 6 條規定:「應徵、召服役人員持有民間汽車駕駛職業執照者,免試換發相同車種之軍車駕駛執照,其持有民間普通汽車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