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支用單位主辦主計軍官,所簽證之支用憑單,事後發現其預算科目、月份、金額或通知單編號,必須更正註銷時,應填製「更正記帳憑單」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一二) 辦理之,如業經財勤單位或其財務代理人支付者,亦可辦理註銷,唯在註銷之同時,清繳其款。 委託預算之更正,應由委託預算單位以更正記帳憑單辦理之。 保付預算之更正,應由保付之財勤單位辦理之。
根據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 45 條,當預算支用單位主辦主計軍官在簽證支用憑單時,發現預算科目、月份、金額或通知單編號有誤時,須填製「更正記帳憑單」來進行更正註銷程序。如果財勤單位或其財務代理人已經進行支付,在註銷的同時,也要將款項清繳。另外,委託預算的情況下,更正事宜應由委託預算單位以更正記帳憑單辦理,保付預算的情況下,則由保付之財勤單位負責處理。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2020年修正的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45條對於更正記帳憑單的填製格式及說明有規定附件,可以參考該附件的範例來進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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