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維持預算,由聯勤總部財務署主辦主計軍官依據當月電腦列印薪餉資料辦理統一簽證,各財勤單位依據國軍官兵薪餉發放辦法,核實發放後,填製「定期經費支用憑單」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一六) 結報送審。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55條規定了人員維持預算的相關程序。根據該條,聯勤總部財務署的主辦主計軍官負責依據當月的電腦列印薪餉資料進行統一簽證。而各財勤單位則根據國軍官兵薪餉發放辦法進行核實發放,並填製「定期經費支用憑單」,將結報送審。 根據《國軍官兵薪餉發放辦法》第9條,發放軍人薪餉的程序包括計算薪餉、核對薪餉、製作發放表、發出薪餉及登載處理資料。薪餉發放憑單上應該詳列相關資料,如姓名、等級、階級、津貼、應得薪餉、扣除項目等,以供核實和結報。 以上這些程序和薪餉發放相關的文件和表格,都是為了確保軍費合法有效地執行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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