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支用單位,申請保留歲出應付款 (含以前年度) ,應逐案編製「歲出應付款保留申請表」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一九) 。先送有關財勤單位查核表列未支出債務數或預算餘額相符,予以證明後,並編製「申報保留歲出應付款統計表」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二○) ,檢同契約或奉核准之有關文件,一併呈報上級預算分配單位核轉。 委託預算須辦保留者,由受委託單位填製申請表,先送所在地區財勤單位簽證後,檢同有效證件,適時送達委託單位彙辦。
根據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 59 條,預算支用單位在申請保留歲出應付款時,應按附件一九的格式填製「歲出應付款保留申請表」,並先送給財勤單位查核,確認未支出債務數或預算餘額相符後,再填製「申報保留歲出應付款統計表」,並檢附相關契約或核准文件,一併呈報上級預算分配單位核轉。 而若是委託預算需要辦理保留,則由受委託單位填製申請表後,先送所在地區的財勤單位簽證,然後檢附有效證件,適時送達委託單位財務單位彙辦。 參考資料: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國防部,2015年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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