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款支付,係指財勤單位或其財務代理人,根據預算支用單位主辦主計軍官簽證之憑證,及有關表單文件支付款項而言。 財勤單位或其財務代理人,非依據各單位主辦主計軍官之簽證憑證,不得於該單位之預算額內支付款項。
根據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70條,費款支付指的是根據預算支用單位主辦主計軍官簽證的憑證和相關文件,由財勤單位或其財務代理人來支付款項。根據該條規定,財勤單位或其財務代理人只能依據各單位主辦主計軍官的簽證憑證,支付該單位預算額內的款項。 參考資料: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7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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